作者姞芬璇
陳仲弓為太丘長,有劫賊殺財主主者,捕之。未至發所,道聞民有在草不起子者,回車往治之。主簿曰:“賊大,宜先按討。”仲弓曰:“盜殺財主,何如骨肉相殘?”
天子之六府:曰司土、司木、司水、司草、司器、司货,典司六职。
王右軍與謝公詣阮公,至門語謝:“故當共推主人。”謝曰:“推人正自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