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皇甫东良
魏長齊雅有體量,而才學非所經。初宦當出,虞存嘲之曰:“與卿約法三章:談者死,文筆者刑,商略抵罪。”魏怡然而笑,無忤於色。
王僧恩輕林公,藍田曰:“勿學汝兄,汝兄自不如伊。”
撫軍問殷浩:“卿定何如裴逸民?”良久答曰:“故當勝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