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爱梦玉
天子之田方千里,公侯田方百里,伯七十里,子男五十里。不能五十里者,不合于天子,附于诸侯曰附庸。天子之三公之田视公侯,天子之卿视伯,天子之大夫视子男,天子之元士视附庸。
劉尹雲:“孫承公狂士,每至壹處,賞玩累日,或回至半路卻返。”
取妻不取同姓;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。寡妇之子,非有见焉,弗与为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