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瞿甲申
《礼》曰:「君子抱孙不抱子。」此言孙可以为王父尸,子不可以为父尸。为君尸者,大夫士见之,则下之。君知所以为尸者,则自下之,尸必式。乘必以几。
王中郎舉許玄度為吏部郎。郗重熙曰:“相王好事,不可使阿訥在坐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