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太叔壬申
古之学者:比物丑类。鼓无当于五声,五声弗得不和。水无当于五色,五色弗得不章。学无当于五官。五官弗得不治。师无当于五服,五服弗得不亲。
卞令目叔向:“朗朗如百間屋。”
丞相治楊州廨舍,按行而言曰:“我正為次道治此爾!”何少為王公所重,故屢發此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