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宇文俊之
为长子杖,则其子不以杖即位。为妻,父母在,不杖,不稽颡。母在,不稽颡。稽颡者,其赠也拜。违诸侯之大夫,不反服。
丞相末年,略不復省事,正封箓諾之。自嘆曰:“人言我憒憒,後人當思此憒憒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