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明太文
夫为人子者:出必告,反必面,所游必有常,所习必有业。恒言不称老。年长以倍则父事之,十年以长则兄事之,五年以长则肩随之。群居五人,则长者必异席。
子曰:“回之为人也,择乎中庸,得一善,则拳拳服膺弗失之矣。”
簡文道王懷祖:“才既不長,於榮利又不淡;直以真率少許,便足對人多多許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