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乐正利
居丧不言乐,祭事不言凶,公庭不言妇女。
王丞相過江,自說昔在洛水邊,數與裴成公、阮千裏諸賢共談道。羊曼曰:“人久以此許卿,何須復爾?”王曰:“亦不言我須此,但欲爾時不可得耳!”
王右軍少時,在周侯末坐,割牛心啖之。於此改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