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智庚戌
杜弘治墓崩,哀容不稱。庾公顧謂諸客曰:“弘治至羸,不可以致哀。”又曰:“弘治哭不可哀。”
阮籍嫂嘗還家,籍見與別。或譏之。籍曰:“禮豈為我輩設也?”
曾子曰:“丧有疾,食肉饮酒,必有草木之滋焉。以为姜桂之谓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