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栗雁兰
执天子之器则上衡,国君则平衡,大夫则绥之,士则提之。
武元夏目裴、王曰:“戎尚約,楷清通。”
古者诸侯之射也,必先行燕礼;卿、大夫、士之射也,必先行乡饮酒之礼。故燕礼者,所以明君臣之义也;乡饮酒之礼者,所以明长幼之序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