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濮阳爱涛
公之丧,诸达官之长,杖。
王朗每以識度推華歆。歆蠟日,嘗集子侄燕飲,王亦學之。有人向張華說此事,張曰:“王之學華,皆是形骸之外,去之所以更遠。”
取妻不取同姓;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。寡妇之子,非有见焉,弗与为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