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公冶永莲
簡文雲:“劉尹茗柯有實理。”
居丧不言乐,祭事不言凶,公庭不言妇女。
石勒不知書,使人讀漢書。聞酈食其勸立六國後,刻印將授之,大驚曰:“此法當失,雲何得遂有天下?”至留侯諫,乃曰:“賴有此耳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