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杞戊
王戎女適裴頠,貸錢數萬。女歸,戎色不說。女遽還錢,乃釋然。
王安期作東海郡,吏錄壹犯夜人來。王問:“何處來?”雲:“從師家受書還,不覺日晚。”王曰:“鞭撻寧越以立威名,恐非致理之本。”使吏送令歸家。
曾子曰:“朋友之墓,有宿草而不哭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