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衡宏富
林公道王長史:“斂衿作壹來,何其軒軒韶舉!”
麻之有本者,变三年之葛。既练,遇麻断本者,于免,绖之;既免,去绖。每可以绖必绖;既绖,则去之。
贱不诔贵,幼不诔长,礼也。唯天子,称天以诔之。诸侯相诔,非礼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