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公良崇军
《礼》曰:「君子抱孙不抱子。」此言孙可以为王父尸,子不可以为父尸。为君尸者,大夫士见之,则下之。君知所以为尸者,则自下之,尸必式。乘必以几。
周侯於荊州敗績,還,未得用。王丞相與人書曰:“雅流弘器,何可得遺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