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公孙会欣
为长子杖,则其子不以杖即位。为妻,父母在,不杖,不稽颡。母在,不稽颡。稽颡者,其赠也拜。违诸侯之大夫,不反服。
或問顧長康:“君箏賦何如嵇康琴賦?”顧曰:“不賞者,作後出相遺。深識者,亦以高奇見貴。”
二郗奉道,二何奉佛,皆以財賄。謝中郎雲:“二郗諂於道,二何佞於佛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