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母之丧,将祭,而昆弟死;既殡而祭。如同宫,则虽臣妾,葬而后祭。祭,主人之升降散等,执事者亦散等。虽虞附亦然。自诸侯达诸士,小祥之祭,主人之酢也哜之;众宾兄弟,则皆啐之。大祥:主人啐之,众宾兄弟皆饮之,可也。凡侍祭丧者,告宾祭荐而不食。
问天子之年,对曰:“闻之:始服衣若干尺矣。”问国君之年:长,曰能从宗庙社稷之事矣;幼,曰未能从宗庙社稷之事也。问大夫之子:长,曰能御矣;幼,曰未能御也。问士之子:长,曰能典谒矣;幼,曰未能典谒也。问庶人之子:长,曰能负薪矣;幼,曰未能负薪也。
於法開始與支公爭名,後精漸歸支,意甚不忿,遂遁跡剡下。遣弟子出都,語使過會稽。於時支公正講小品。開戒弟子:“道林講,比汝至,當在某品中。”因示語攻難數十番,雲:“舊此中不可復通。”弟子如言詣支公。正值講,因謹述開意。往反多時,林公遂屈。厲聲曰:“君何足復受人寄載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