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刑亦清
丞相治楊州廨舍,按行而言曰:“我正為次道治此爾!”何少為王公所重,故屢發此嘆。
人問顧長康:“何以不作洛生詠?”答曰:“何至作老婢聲!”
凡卜筮日:旬之外曰远某日,旬之内曰近某日。丧事先远日,吉事先近日。曰:「为日,假尔泰龟有常,假尔泰筮有常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