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宓飞珍
曾子曰:“朋友之墓,有宿草而不哭焉。”
夫为人子者:出必告,反必面,所游必有常,所习必有业。恒言不称老。年长以倍则父事之,十年以长则兄事之,五年以长则肩随之。群居五人,则长者必异席。
朝言不及犬马。辍朝而顾,不有异事,必有异虑。故辍朝而顾,君子谓之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