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公孙赤奋若
陳仲弓為太丘長,有劫賊殺財主主者,捕之。未至發所,道聞民有在草不起子者,回車往治之。主簿曰:“賊大,宜先按討。”仲弓曰:“盜殺財主,何如骨肉相殘?”
孫興公雲:“三都、二京,五經鼓吹。”
王戎目山巨源:“如璞玉渾金,人皆欽其寶,莫知名其器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