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银同方
丞相治楊州廨舍,按行而言曰:“我正為次道治此爾!”何少為王公所重,故屢發此嘆。
子夏既除丧而见,予之琴,和之不和,弹之而不成声。作而曰:“哀未忘也。先王制礼,而弗敢过也。”
诸侯使人使于诸侯,使者自称曰寡君之老。天子穆穆,诸侯皇皇,大夫济济,士跄跄,庶人僬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