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庄映真
糁:取牛羊豕之肉,三如一小切之,与稻米;稻米二肉一,合以为饵煎之。
庾法暢造庾太尉,握麈尾至佳,公曰:“此至佳,那得在?”法暢曰:“廉者不求,貪者不與,故得在耳。”
王敬仁年十三,作賢人論。長史送示真長,真長答雲:“見敬仁所作論,便足參微言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