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针金
劉道真嘗為徒,扶風王駿以五百疋布贖之,既而用為從事中郎。當時以為美事。
劉公榮與人飲酒,雜穢非類,人或譏之。答曰:“勝公榮者,不可不與飲;不如公榮者,亦不可不與飲;是公榮輩者,又不可不與飲。”故終日共飲而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