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万俟艳平
夫为人子者:出必告,反必面,所游必有常,所习必有业。恒言不称老。年长以倍则父事之,十年以长则兄事之,五年以长则肩随之。群居五人,则长者必异席。
古者深衣,盖有制度,以应规、矩、绳、权、衡。
左右告矢具,请拾投。有入者,则司射坐而释一算焉。宾党于右,主党于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