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濯秀筠
陳仲弓為太丘長,有劫賊殺財主主者,捕之。未至發所,道聞民有在草不起子者,回車往治之。主簿曰:“賊大,宜先按討。”仲弓曰:“盜殺財主,何如骨肉相殘?”
曾子之丧,浴于爨室。大功废业。或曰:“大功,诵可也。”
世目李元禮:“謖謖如勁松下風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