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祖飞燕
王、劉與桓公共至覆舟山看。酒酣後,劉牽腳加桓公頸。桓公甚不堪,舉手撥去。既還,王長史語劉曰:“伊詎可以形色加人不?”
男女异长。男子二十,冠而字。父前,子名;君前,臣名。女子许嫁,笄而字。
劉道真嘗為徒,扶風王駿以五百疋布贖之,既而用為從事中郎。當時以為美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