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巩曼安
謝公道豫章:“若遇七賢,必自把臂入林。”
父母之丧,既虞卒哭,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;期而小祥,食菜果;又期而大祥,有酰酱;中月而禫,禫而饮醴酒。始饮酒者先饮醴酒。始食肉者先食干肉。
孟献子禫,县而不乐,比御而不入。夫子曰:“献子加于人一等矣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