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呼延癸酉
劉道真嘗為徒,扶風王駿以五百疋布贖之,既而用為從事中郎。當時以為美事。
王为群姓立社,曰大社。王自为立社,曰王社。诸侯为百姓立社,曰国社。诸侯自立社,曰侯社。大夫以下,成群立社曰置社。
或問林公:“司州何如二謝?”林公曰:“故當攀安提萬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