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公叔冲
夏侯泰初與廣陵陳本善。本與玄在本母前宴飲,本弟騫行還,徑入,至堂戶。泰初因起曰:“可得同,不可得而雜。”
王大語東亭:“卿乃復論成不惡,那得與僧彌戲!”
谋于长者,必操几杖以从之。长者问,不辞让而对,非礼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