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乌孙永昌
簡文雲:“何平叔巧累於理,稽叔夜俊傷其道。”
王敬仁年十三,作賢人論。長史送示真長,真長答雲:“見敬仁所作論,便足參微言。”
支道林喪法虔之後,精神霣喪,風味轉墜。常謂人曰:“昔匠石廢斤於郢人,牙生輟弦於鐘子,推己外求,良不虛也!冥契既逝,發言莫賞,中心蘊結,余其亡矣!”卻後壹年,支遂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