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乌慕晴
公之丧,诸达官之长,杖。
夫为人子者:出必告,反必面,所游必有常,所习必有业。恒言不称老。年长以倍则父事之,十年以长则兄事之,五年以长则肩随之。群居五人,则长者必异席。
支道林因人就深公買印山,深公答曰:“未聞巢、由買山而隱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