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永威鸣
王安期為東海郡,小吏盜池中魚,綱紀推之。王曰:“文王之囿,與眾共之。池魚復何足惜!”
謝混問羊孚:“何以器舉瑚璉?”羊曰:“故當以為接神之器。”
王江州夫人語謝遏曰:“汝何以都不復進,為是塵務經心,天分有限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