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边迎海
公事不私议。
魏長齊雅有體量,而才學非所經。初宦當出,虞存嘲之曰:“與卿約法三章:談者死,文筆者刑,商略抵罪。”魏怡然而笑,無忤於色。
谋于长者,必操几杖以从之。长者问,不辞让而对,非礼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