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吉丁丑
王敬仁年十三,作賢人論。長史送示真長,真長答雲:“見敬仁所作論,便足參微言。”
劉伶恒縱酒放達,或脫衣裸形在屋中,人見譏之。伶曰:“我以天地為棟宇,屋室為(巾軍)衣,諸君何為入我(巾軍)中?”
褚期生少時,謝公甚知之,恒雲:“褚期生若不佳者,仆不復相士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