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轩辕醉曼
丞相治楊州廨舍,按行而言曰:“我正為次道治此爾!”何少為王公所重,故屢發此嘆。
王安期為東海郡,小吏盜池中魚,綱紀推之。王曰:“文王之囿,與眾共之。池魚復何足惜!”
或問顧長康:“君箏賦何如嵇康琴賦?”顧曰:“不賞者,作後出相遺。深識者,亦以高奇見貴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