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鲜于丙申
庾太尉少為王眉子所知。庾過江,嘆王曰:“庇其宇下,使人忘寒暑。”
临祭不惰。祭服敝则焚之,祭器敝则埋之,龟策敝则埋之,牲死则埋之。凡祭于公者,必自彻其俎。
司射进度壶,间以二矢半,反位,设中,东面,执八算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