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尉迟柔兆
君有合族之道,族人不得以其戚戚君,位也。
魏長齊雅有體量,而才學非所經。初宦當出,虞存嘲之曰:“與卿約法三章:談者死,文筆者刑,商略抵罪。”魏怡然而笑,無忤於色。
庾公目中郎:“神氣融散,差如得上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