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长孙萍萍
王戎女適裴頠,貸錢數萬。女歸,戎色不說。女遽還錢,乃釋然。
或問林公:“司州何如二謝?”林公曰:“故當攀安提萬。”
子夏既除丧而见,予之琴,和之不和,弹之而不成声。作而曰:“哀未忘也。先王制礼,而弗敢过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