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太叔景荣
衛玠年五歲,神衿可愛。祖太保曰:“此兒有異,顧吾老,不見其大耳!”
王戎為侍中,南郡太守劉肇遺筒中箋布五端,戎雖不受,厚報其書。
君抚大夫,抚内命妇;大夫抚室老,抚侄娣。君大夫冯父母、妻、长子,不冯庶子;士冯父母、妻、长子、庶子,庶子有子,则父母不冯其尸。凡冯尸者,父母先,妻子后。君于臣抚之,父母于子执之,子于父母冯之,妇于舅姑奉之,舅姑于妇抚之,妻于夫拘之,夫于妻于昆弟执之。冯尸不当君所。凡冯尸,兴必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