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太史子圣
乐正子春之母死,五日而不食。曰:“吾悔之,自吾母而不得吾情,吾恶乎用吾情!”
何平叔註老子,始成,詣王輔嗣。見王註精奇,迺神伏曰:“若斯人,可與論天人之際矣!”因以所註為道德二論。
诸侯使人使于诸侯,使者自称曰寡君之老。天子穆穆,诸侯皇皇,大夫济济,士跄跄,庶人僬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