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第五甲申
深公雲:“人謂庾元規名士,胸中柴棘三鬥許。”
王珣、郗超並有奇才,為大司馬所眷拔。珣為主簿,超為記室參軍。超為人多須,珣狀短小。於時荊州為之語曰:“髯參軍,短主簿。能令公喜,能令公怒。”
王佛大嘆言:“三日不飲酒,覺形神不復相親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