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法惜风
子张既除丧而见,予之琴,和之而和,弹之而成声,作而曰:“先王制礼不敢不至焉。”
曾子之丧,浴于爨室。大功废业。或曰:“大功,诵可也。”
周侯於荊州敗績,還,未得用。王丞相與人書曰:“雅流弘器,何可得遺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