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乌孙瑞娜
《礼》曰:「君子抱孙不抱子。」此言孙可以为王父尸,子不可以为父尸。为君尸者,大夫士见之,则下之。君知所以为尸者,则自下之,尸必式。乘必以几。
庾太尉目庾中郎:家從談談之許。
庾公目中郎:“神氣融散,差如得上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