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夫翠槐
夫为人子者:出必告,反必面,所游必有常,所习必有业。恒言不称老。年长以倍则父事之,十年以长则兄事之,五年以长则肩随之。群居五人,则长者必异席。
殷中軍廢後,恨簡文曰:“上人箸百尺樓上,儋梯將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