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良半荷
乐正子春之母死,五日而不食。曰:“吾悔之,自吾母而不得吾情,吾恶乎用吾情!”
王、劉與桓公共至覆舟山看。酒酣後,劉牽腳加桓公頸。桓公甚不堪,舉手撥去。既還,王長史語劉曰:“伊詎可以形色加人不?”
王丞相作女伎,施設床席。蔡公先在坐,不說而去,王亦不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