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公叔卫强
父母之丧,既虞卒哭,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;期而小祥,食菜果;又期而大祥,有酰酱;中月而禫,禫而饮醴酒。始饮酒者先饮醴酒。始食肉者先食干肉。
溫公初受劉司空使勸進,母崔氏固駐之,嶠絕裾而去。迄於崇貴,鄉品猶不過也。每爵皆發詔。
陈干昔寝疾,属其兄弟,而命其子尊已曰:“如我死,则必大为我棺,使吾二婢子夹我。”陈干昔死,其子曰:“以殉葬,非礼也,况又同棺乎?”弗果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