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宗政淑丽
範宣未嘗入公門。韓康伯與同載,遂誘俱入郡。範便於車後趨下。
陳仲弓為太丘長,有劫賊殺財主主者,捕之。未至發所,道聞民有在草不起子者,回車往治之。主簿曰:“賊大,宜先按討。”仲弓曰:“盜殺財主,何如骨肉相殘?”
捣珍:取牛羊麋鹿麇之肉必脄,每物与牛若一捶,反侧之,去其饵,熟出之,去其饵,柔其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