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拜甲辰
王太尉雲:“郭子玄語議如懸河寫水,註而不竭。”
何平叔註老子,始成,詣王輔嗣。見王註精奇,迺神伏曰:“若斯人,可與論天人之際矣!”因以所註為道德二論。
武元夏目裴、王曰:“戎尚約,楷清通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