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亓官乙
天子崩,三日祝先服,五日官长服,七日国中男女服,三月天下服。虞人致百祀之木,可以为棺椁者斩之;不至者,废其祀,刎其人。
周侯於荊州敗績,還,未得用。王丞相與人書曰:“雅流弘器,何可得遺?”
阮籍嫂嘗還家,籍見與別。或譏之。籍曰:“禮豈為我輩設也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