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甄含莲
大夫祭器不假。祭器未成,不造燕器。
魏長齊雅有體量,而才學非所經。初宦當出,虞存嘲之曰:“與卿約法三章:談者死,文筆者刑,商略抵罪。”魏怡然而笑,無忤於色。
劉尹雲:“孫承公狂士,每至壹處,賞玩累日,或回至半路卻返。”